補充兵
項目名稱 家庭因素補充兵申請 聯絡電話 (02)27925828轉390 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4樓 洽辦單位 內湖區公所兵役課 服務內容說明 核定服家庭因素補充兵,服役役期為12天 服務對象 尚未徵集入營且緩徵原因消滅之常備役役男 應備文件 一、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
二、重大傷病證明。
三、三期以上診斷證明書。
四、申請人或代辦家屬之身分證。
五、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明書。
六、調查審核表備註 罹患癌症第三期以上(或晚期)且經核定為重大傷病者,得比照認定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檢附重大傷病證明及診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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