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臺北市內湖區公所一樓聯合服務中心藝文展覽場地展覽開始申請,受理時間為114年10月17日至114年11月17日,申請人應檢具申請表(附件一)及作品集(附件二)於規定時間內以電子郵件寄至eq5313@gov.taipei,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02)27925828#365陳小姐洽詢。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