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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

 

林秀俊墓園

園址為文德段四小段598-1號(民權大橋北側,臺北市大都會公車內湖保養場左前方;即舊宗路二段103號南側)。在民國八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經內政部「臺(80)內民字第8079470號」,公告為國家第三級陵墓古蹟。林秀俊先民係於清代乾隆年間,開墾臺北板橋平原及內湖新里族地區的大墾戶。

建造於清乾隆三十九(歲次甲午,西元1774)年,基地面積有八百餘坪;坐東北朝西南方位,背倚公館山(海拔高度95公尺),面向基隆河,左青龍乃南港山脈,右白虎為五指山脈,視野遼闊,形勢雄偉,為當今臺北地區少見的且保存完整的清代大墓園。最早期,可堪稱一處上乘的地理風水,立於此地,能夠遙望林秀俊當年所開墾的板橋平原農地。

整座墓園以墓龜為中心,是傳統閩南三進式的典型;層層矮垣彎曲伸出前方,呈現環抱樣。墓埕右前方,置「福神」(又名后土,墓園守護者,坐西朝東向)墓丘一處。三進內埕外緣,是以觀音石雕柱,配合砌磚加洗石子和貼上「爪哇」彩色花紋磁磚裝飾的矮垣(高度49公分),顯出其匠心獨到之風格。

第一進內埕中間處,置76×88公分矩形「拜砧」,可提供祭拜時,行「三跪九叩」大禮之用。第一進兩外側,設乙對祥獅石柱;祥獅具有鎮守墓園之象徵。其石柱正面陰雕聯對為「堂內三局水,案外万廷山(即是萬重山之義)」;此描述三進式的墓園,與外圍遠方層層的山巒,相互輝映。石柱內側,雕上牡丹花圖案,寓意「榮華富貴」。

第二進是極少見的長八卦型內埕;第二進石柱頂端的「筆鋒」造型,名為「石筆」,代表文人之義。石柱正面陰雕聯對「文光射斗牛,浩氣凌霄漢」,字意為「文光」或「浩氣」,可以投射到北斗星座或凌駕天際間。石柱內側,刻有白頭鳥和牡丹花圖案,寓意「白頭偕老」和「富貴長命」。最外側有「南瓜」造型(洗石子工法)乙對;南瓜果實內多種籽,有「多子多孫」的含意。

第三進石柱頂端乃「官印」造型,名稱「石印」,其義為官職。石柱上陰雕聯對為「窀穸安先求,欲計兒孫福」;含意是兒孫們想要有幸福美滿的未來,則務必事先講求墓園的規劃建築。左石柱內側雕有喜鵲和梅花圖案,寓意「喜上眉梢」。右石柱內側雕有蓮藕圖案,寓意「連生貴子」。

墓碑(65×143×10公分,火成岩石材)上刻有「皇清,乾隆甲午陽月,顯考秀俊林君墓,孝男海籌、承重孫登墀、杖期孫彤雲仝孫登貴、登選玄曾孫憲章、天驥、紹丕誥立」;墓碑頂端置上「雙龍戲珠」浮雕的觀音石「寶蓋」(102×46公分),此是「昭和戊辰(民國17;西元1928)年十一月初七日」,墓園重修時,再放置的新石。墓碑兩旁有乙對肩石夾立,肩石上刻有桂花及牡丹花和花瓶圖案,寓意「富貴平安」。墓碑前方,設有一長形石板(俗稱拜桌,規格120×50×12公分,觀音石材質)作為掃墓祭祖時,牲禮祭品的擺放處。

註:*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第二款:古蹟:指依本法指定、公告之古建築物、傳統聚落、古市街,考古遺址及其他歷史文化遺蹟。

*2「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第六款:歷史建築:指未被指定為古蹟,但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古建築物、傳統聚落、古市街及其他歷史文化遺蹟。

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一時,依古禮進行古蹟修復前的家族掃墓及修墳祭拜;臺北市文化局長龍應台亦特別於下午一時,前往現場觀摩古制的修墳儀式。

 

內湖庄役場會議室暨內湖庄役場(今為內湖派出所)

位於內湖路二段342號的「內湖庄役場會議室」,與342-1號的「內湖庄役場(區公所、鄉公所之前身)」,係在臺北市碩果僅存的日治時期「庄役場」官署,且為完整性「庄役場」及「公會堂庄役場會議室」同處一地的歷史建築物,彌足珍貴。

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臺北市政府將「內湖庄役場會議室」公告為「直轄市定」古蹟。該庄役場會議室創建於昭和五(民國19;西元1930)年,經歷了「日據」和「民國」時期,依用途計有四個名稱:「內湖庄役場會議室」、「內湖鄉中山堂」、「內湖區公所禮堂」和「內湖區民活動中心」。

民國五十七年七月一日起,行政區域改隸院轄臺北市,「內湖鄉中山堂」名稱變更成「內湖區公所禮堂」。七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內湖區公所遷移至民權東路六段99號新建完工的行政中心大樓後,該建築物遂易名為「內湖區民活動中心」,提供附近的湖濱、內湖、紫星等里民喜宴或集會使用。

內湖庄役場會議室正面山牆設計型式,是代表著三O年代,臺灣建築的「現代」風格;簡明造型、清晰線條,圓拱窗配合牛眼窗裝飾圖案,相互輝映,自成一格。懸挑式的混凝土「雨庇」下柱腳,流線弧角的獨特造型,增加立面的整體美感。牆面採用「國防色」的淺綠色瓷磚和洗石子工法,亦是該時期的建築特色。室內寬敞的空間,採大跨距屋架式;面積有六十七坪,大約能容納一百餘人,可作為集會或展覽多功能用途。

日治中期,內湖地區的人口數,已近萬人;內湖庄長郭華讓著手「都市計畫」,將行政與經濟的重心,設於內湖行政版圖的中心地帶--「中店仔」(今內湖分局一帶)。

大正五(民國5;西元1916)年二月二十三日,臺灣總督府臺北廳長加福豐次主持新區役場落成典禮;新區役場原址在今內湖分局,舊址為「臺北州七星郡內湖庄內湖字內湖梘頭125番地」。

昭和十二(民國26;西元1937)年十二月六日,新築成的「第二代」庄役場辦公廳舍(現為內湖路二段342-1號,內湖派出所)啟用;「第一代」的舊廳舍,則移交警察單位使用。民國九年至三十五年間,內湖庄包括基隆河南岸的南港地區;南港居民如要洽公,則要渡船遠行到此,極為辛苦與不便,怨聲載道。

民國三十五年一月二十七,「內湖庄役場」改為「臺北縣七星區內湖鄉公所」;五十七年七月一日,又更名為「臺北市內湖區公所」。七十二年十一月之後,移交給內湖警察分局設為「內湖派出所」使用;七十三年夏季,「內湖派出所」建築物遭小祝融,事後,進行部份修繕工程,包括屋頂瓦片、檜木屋樑、正面山牆及窗戶。九十四年十月十三日,經臺北市政府以「府文化二字第09406172700號」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

環視當下內湖地區的老市集或具歷史性舊建築物,是屈指可數的;尤其是公務部門的「歷史性」建築物,更是「鳳毛麟角」!代表內湖地區近百年「庄、鄉、區政」歷史發展的見證物--內湖庄役場和內湖庄役場會議室(內湖區民活動中心),是內湖區重要的文化資產,若是未加保存下來,唯恐日後只能從照片中認識它、憑弔它!

郭氏古宅(或稱內湖紅樓)

係本區保留最精緻的磚造古樓房,位於文德路241巷19號;即座落在獅頭山南側山腰間,為臺北市政府公園預定保留地範圍內,現今呈閒置狀態。坐北朝南,面眺公館山與南港山脈。原由本區望族仕紳郭華溪,起造於日據中期的大正六(民國6,西元1917)年間,是磚造兩層樓房,採「中西合璧」式裝飾,配合前庭鋪設石板花園,後院及周圍密植果林的「豪宅」景觀。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經臺北市政府公告為「直轄市定」古蹟。

建築物平面以「凸」字造型,呈現「一正後兩廂」佈局;「三間式正身」為一、二層樓主體;一、二樓地板,各鋪設六角面磚和方形面磚。前後兩端,各設通行廊道。二樓前端規劃突出的弧狀陽台,增加建築物主體縱線變化的特色。樓房屋頂是採中式紅瓦屋坡,正身馬背屋脊為「火形」造型。

磚樓立面採西洋「巴洛克」式的山牆,作左右對稱佈置。西式花草圖紋和中式傳統吉祥圖案,相互搭配成一體,自有巧思之妙。山牆上的匾額,改嵌「內湖庄六大角,碧奉宮,歲次甲午穀旦重建」字樣;在原來位置是以郭氏宗族堂號--「汾陽」嵌字。門聯是以洗石子工法做成,上、下聯各頭一字,隱約看出是「華」和「溪」字,字跡已遭損害!

據郭華溪之子郭進財描述:『民國三十年間,日本政府徵購當今臺北松山機場外緣土地(昔日為田地),作為擴建之用,乃因「中日之戰」延伸到「太平洋戰爭」;當時,松山機場成為盟軍空襲的大目標;於是,日本政府勸導附近住民疏散。』位於飛機航道下附近的郭華溪,遂將家產轉售予當時任職內湖庄長的堂弟郭華讓等宗親;另外,赴桃園建置田產,舉家遷居,遠離被空襲的「夢魘」。目前,郭宅地權歸郭華讓裔孫郭詩詠所有,地上建築物屬於已故林姓佃農所有。

簡公碑

位於康寧路一段236號,立碑年代為清嘉慶三(西元1798)年;碑文記載簡乾恭立遺囑,欲將所擁有的遺產田租,作為內湖庄六角頭(內湖梘頭、頂番仔陂、下番仔陂、港墘、山腳和新陂尾六處聚落)福德祠香火錢、簡公忌祭和填補陂岸修蓋田寮費用。因遺產糾紛,業戶莊耆(何士蘭家族和內湖庄福德祠神明會代表)代替告官;為防止日後簡姓族人冒繼控爭,特由官府李明心同知的批示,立碑作曉諭。

在臺灣地區,同時出現告示碑、墓園和福德祠,三者相處一地,且祠內供奉信徒(簡公夫婦)神主牌位,謂為首例。民國四十四年,重修福德祠;五十二年間,墓園由附近山坡遷至現址;五十九年,告示碑亦從他處遷到福德祠與墓園間的正後方。

簡公碑文,抄錄如下:

奉憲立碑

特授福建臺灣北路淡防總捕分府加五級紀錄十次李為乞准存案事嘉慶元年四月十八日據劉和稟稱簡乾恭之田交本庄福德宮為香燈付值年爐主收管同伊夫婦祭掃俾孤祀不滅等清并抄粘遺囑一紙據此經何前任飭差協同議覆緘據業戶何士蘭郎何振同庄耆陳美萬等覆祿請將簡乾恭田業充入本庄福德祠值年收管以杜爭佔孤祀不致殄滅隨飭差取結旋據簡行先以買囑業戶混祇等事告何士蘭混稟田租歸福德祠即據業戶庄耆等具結交差稟繳批准充入福德祠之後又據簡轉妹等以緌陳等事呈祿簡燕宗三子簡奕剛立與簡乾恭為孫並據繳嗣書均經批飭迨汪前任簡行先簡奕剛等以隔省同宗冑繼屢控貪圖簡乾恭田業並據簡三興等告何士蘭等藉祠瞞稟佔業等情經查卷批斥各在案復經諭飭業戶何士蘭庄耆人等將簡乾恭夫婦尸位並將實收田租作何開銷妥議稟覆並本分府查依去後茲據業戶何士蘭庄耆陳美萬等遵諭議覆前來除批示外合行給示勒石為此示仰該庄業戶何士蘭庄耆陳美萬張天祐陳萬強邱華啟陳生模林泮火同庄民人等知悉其簡乾恭夫婦尸位即著值年福首附入福德祠奉祀至遺業田租除納業戶課粟外實收小租粟二十四石逅年歸福德祠香燈粟六石簡乾恭夫婦忌祭粟十四石填補坡岸修蓋田寮粟四石亦著值年福首收管以垂永遠倘嗣後仍有簡姓冑繼控爭許該庄耆業戶保甲等即祭解究其各凜遵毋違特示

嘉慶參年拾月廿八日給發內湖庄曉諭
 

十四份陂圳制水閘門

建築竣工於明治四十(光緒33;西元1907)年十二月;工程經費係由臺灣總督府臺北廳,向日本勸業銀行貸款興築而成。貸款金額三千九百六十三圓,作為修改水門及其他附屬建築物之費用。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四日,經臺北市政府以「府文化二字第09406150800號」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登錄理由為「現存之水閘門可作為內湖地區開拓史、水利史與農業發展史的重要見證,具保存價值。」

「十四份陂圳」傳說是乾隆年間,林秀俊所開築的。《臺北廳志》水利篇的記載,稱十四份圳是由十四份陂和公館陂(晚期的陂塘,因民權大橋、民權東路六段新建工程和第六期市地重劃工程,給予填土成為平地)所組成;兩陂面積計有二十四甲餘,可灌溉新里族庄附近一百九十六甲農地。明治四十(光緒33;西元1907)年七月,劃定為公共埤圳,歸臺北廳長管理。

林秀俊後裔林鴻章,所珍藏之署名「臺北廳」,郵寄給十四份圳「水圳管理人」林慶仲(林君之曾祖父)之傳喚單(明信片)資料,內容為「…現有相商事件必須於五月廿三日(陰曆四月一日)上午八點鐘來廳屆期勿違切切此諭,倘有屆期無故不來者照法徵辦不貸,明治三十九五月廿一日,臺北廳」。另一紙通知函,內容乃「玆本月廿六日上午八時(舊曆七月十八日)在錫口支廳內開準備委員會集議十四份埤圳公共埤圳事宜見啟訂於是日上午八時到錫口支廳內等候切勿有誤切切特此通知,明治四十年八月廿四日,內湖區庄長李光煥」。由此可證明,早期十四份圳的經營所有權,乃林家擁有,此當無庸置疑!

 

五份吊橋橋柱

位於安康路402號旁之中山高速公路涵洞南側(潭美段1小段35-3地號);建於民國七年,係內湖區跨越基隆河最早的一座煤炭運輸專用吊橋。吊橋橋面早已在六、七十年間拆除,只殘留北河岸的橋柱。此座吊橋架設輕便鐵路,運輸內溝地區五份、聯豐、叭嗹煤礦和大湖地區的友華、蓬萊煤礦,以及大湖公園旁的豐田煤礦所產的煤炭,送往南港儲煤場,再利用火車轉運外地,對地方經濟產業貢獻良多;今日的五分街、安泰街和康樂街尾端,尚各保留舊輕便鐵路的遺跡。

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經臺北市政府以「府文化二字第09304442801號」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登錄理由為「1.為臺北市區基隆河少數現存之吊橋遺址;2.吊橋之設立,係作為早期內湖地區運送煤礦之交通要道,其遺址乃地方產業發展之歷史見證。」

 

內湖橋記念碑

位於港墘路與堤頂大道路口西側處,係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底,重新立碑。原內湖橋(又名港墘吊橋)位置,在今港墘路底,乃日治時期「宮前町梘頭道(大稻埕至梘頭)」唯一跨越基隆河的連絡橋樑,亦是內湖第一座跨河人行(早期可行小汽車)吊橋。未建橋之前,是利用渡船方式連絡港墘、上塔悠兩岸的交通。

昭和十(民國24;西元1935)年八月十九日上午,舉行內湖橋通車典禮,由臺北州野口知事親臨主持,吸引了無數的鄉親前來觀禮,盛況空前。總工程費計貳萬伍仟參佰陸拾圓,臺北州政府負責壹萬柒仟參佰陸拾圓,另由內湖庄役場和地方熱心人士,各負擔肆仟圓;上述款項,均雕刻於紀念碑上。另外,「地方熱心人士」包括了內湖、南港和松山地區的仕紳鄉親,所捐獻的名單和金額資料,在碑文中詳實記載,是研究地方族群、經濟、社會地位等重要的史料文獻見證者。


 

內湖統制倉庫

統制倉庫新建於日治時期的昭和十二(民國26;西元1937)年間,其位置在內湖路二段342-1號,內湖庄役場的西南側,範圍為內湖區文德段1小段89地號(建號:內湖區文德段1小段126號)。當年興建的用途,係供平時或戰時,將內湖地區重要的民生物資,作為控管上的集散中心;曾堆放過稻穀、肥料及馬草(馬匹飼料)等物資,甚至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末期,還當過松山軍用機場故障戰機中,發動機臨時的搶修工廠。

於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十三日,經臺北市政府以「府文化二字第09406172600號」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
 

石崁黃氏古宅

宅址為內湖區碧山路62號;日治時期的舊門牌是「臺北州七星郡內湖庄新里族白石湖80番地」。係於民國元年,建造的一處坐北朝南閩南三合院式兩落護龍住宅,其建材為紅磚、紅瓦、砂岩石條、土埆、福州杉。未改建前,黃宅採用茅草覆蓋的簡易房舍。

大廳門楣上方的匾額,嵌字「紫雲居」(但是大廳內家族神位排上為『江夏堂』);大門左右側氣窗,採用外方內圓,四角隅各刻一隻蝙蝠(天官賜福含意),窗孔置三支仿竹節石條,雕工精緻。

在正身大廳左右側房間立面牆壁,各留有兩個銃眼(外面直徑約3公分的圓孔,裡面有45×25公分的矩形),可供防禦射槍之用。正身左後方造一口「八卦井」,高約一人,井底同地面高,井壁以石材砌成,據說為地理風水考量;左側護龍屋後,設有「石敢當」乙座,是鎮煞開眼山岩壁。

黃氏祖籍福建省南靖縣漳州府人,先祖渡臺後由臺北縣中和地區,再輾轉到本地;早期,是以林業鋸材為職。渡臺迄今,已有九世代六大房的大家族。
 

獅頭山仙跡岩

位於內湖路二段;為內湖舊八景之一,毗臨碧湖公園;獅頭山又稱「象山」,乃因從內湖路二段179巷內的「貿商七村」處,向南方望去,山形似大象側身,站姿朝西,象鼻延伸至文德路101巷;仙跡恰位於大象右前腿上。

依據《淡水廳志》卷十三之〈考三古蹟考〉篇中,記載:「仙跡石:一在淡北內湖獅頭山,懸崖百丈高(實際僅有數丈高)處。一巨石旁斜可登如梯。有大人跡,長兩尺,彳亍數武,一步一杖,杖痕亦深入。側有童子跡,長亦七、八寸,行一、二步,即若匍匐狀,或著手,或屈膝,或並立,或俯瞰,諸痕犁然,相傳為仙跡云。……」作者瞧見砂岩壁上的風化凹洞,發揮敏銳的觀察力和想像力,妙筆生花;筆下工夫,堪稱一流。由於岩層中的組合成份不一;較脆弱的部份,長期被風化、雨水侵蝕等因素影響,導致岩面凹凸現象。

昔日,獅頭山上,有一登山步道,可行至南坡的郭氏古宅(市定古蹟--內湖紅樓),或往「下番仔陂」地區。欲登上仙跡岩,可假碧湖公園南側出入口右前方三十公尺處,直接從登山口步上,行程約七、八分鐘,即可到達。稜線北緣即是「斷崖」地形,登高應格外小心!居高遠眺碧湖、大金面山脈,山巒疊翠美景,盡收眼前。
 

碧山路老地層景觀

位於碧山路9~11號對面山壁;本路段地層景觀,係二千萬年前臺北老地層中,地質(地理)特徵變化較多而較容易親近觀賞之處。此路段可發現到波紋岩、濱海相砂岩、造山褶曲現象、交錯形岩層、鋸齒狀岩層節理景觀、小斷層、砂頁岩交替層等,是臺北市最佳的欣賞老地層景觀據點之一,也是提供地理鄉土教學的好場所。
 

明舉山風化紋岩壁

位於內溝康樂街「內溝溪生態展示館」後方,約二百公尺之左側,即康樂街236-12號對面岩壁;此岩壁高度有數丈,風化紋形成的正確年代,則是無從考證。只是明白此地層的形成,約在二千萬年前,中國華南古陸塊上的河流,沖刷下來的大量泥砂所堆積,再經過四百萬年前的「造山運動」,由海底下推擠、隆升出海面。

由於,該岩壁歷經數百萬年的暴露在大氣層中,長時期受到侵蝕與風化作用,硬質岩不易被侵蝕,相對地軟質岩較容易風化崩落;構造不同成份的岩面,遂呈現凹凸變化多樣的風化紋路造型,猶如一位藝術雕塑家的獨特作品。
 

龍船岩(舊名石船)

位於五指山系開眼山支脈稜線上,由石崁黃氏古宅左側登山小徑步上,腳程約八分鐘,即可到達。遠眺酷似一艘「石船」,長度近十公尺,石英砂岩地質;曾為內湖舊八景之一。傳統詩人林正三,特撰文〈峰脊石舟〉歌頌:「巨靈底處遠推來,絕似仙磋落九垓;歷盡補天功未老,名山駐足望蓬萊。」昔日,流傳一妖魔被雷公殛斃於巨岩下的故事;於日據末期,曾經作為石崁黃家躲空襲警報的藏身之處。巨岩西側為斷崖,登頂務必格外當心,以策安全。

鶯歌精石

傳說中的鶯歌精之頸部和翅膀,位於大金面山支脈稜線步道上;其鳥頭被法師做法,持寶劍斷落在山腳下(內湖路三段348巷7號旁之巨石)。昔日,曾流傳閩南語曰:「鶯哥是鶯哥,討食新陂尾(金瑞里舊地名),放屎桂竹窠(麗山高中附近老地名)」鄉土諺語;亦是內湖舊八景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