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家庭因素替代役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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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02)27925828轉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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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4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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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辦單位 | 內湖區公所兵役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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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說明 | 核定服家庭因素替代役役男,由內政部協調需用機關,安排至距離役男住家60分鐘以內車程之政府機關(單位)服役,於戶籍地服役及返家住宿為原則,以兼顧役男家庭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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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一、尚未徵集入營之常備役役男。 二、替代役役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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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 一、戶籍謄本。 二、身心障礙手冊。 三、重大傷病卡。 四、診斷證明書。 五、申請人身分證。 六、印章。 七、申請書(2聯)。 八、調查審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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