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申請服家庭因素替代役
項目名稱 家庭因素替代役申請 聯絡電話 (02)27925828轉390 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4樓 洽辦單位 內湖區公所兵役課 服務內容說明 核定服家庭因素替代役役男,由內政部協調需用機關,安排至距離役男住家60分鐘以內車程之政府機關(單位)服役,於戶籍地服役及返家住宿為原則,以兼顧役男家庭生活。 服務對象 一、尚未徵集入營之常備役役男。 應備文件 一、戶籍謄本。
二、替代役役男。
二、身心障礙手冊。
三、重大傷病卡。
四、診斷證明書。
五、申請人身分證。
六、印章。
七、申請書(2聯)。
八、調查審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