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4年度輔導市民以工代賑臨時工作總登記一、對象:年滿16歲以上,65歲以下,能勝任臨時工作且具有本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依本市公告之113年標準),惟每戶僅限1人。二、總登記受理時間:113年11月15日至113年11月30日上班時間。三、檢附證件:申請人身分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四、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臺北市114年度輔導市民以工代賑臨時工作總登記
一、對象:年滿16歲以上,65歲以下,能勝任臨時工作且具有本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依本市公告之113年標準),惟每戶僅限1人。
二、總登記受理時間:113年11月15日至113年11月30日上班時間。
三、檢附證件:申請人身分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