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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臺北市內湖區公所一樓聯合服務中心藝文展覽場地展覽申請

  • 發布機關: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114年臺北市內湖區公所一樓聯合服務中心藝文展覽場地展覽開始申請,受理時間為113年10月7日至113年11月15日,申請人應檢具申請表及作品集於規定時間內以電子郵件寄至nz4253@gov.taipei,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02)27925828#365劉小姐洽詢。

發布機關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