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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公碑

位於康寧路一段236號,立碑年代為清嘉慶三年(1798);碑文記載簡乾恭立遺囑,欲將所擁有的遺產田租,作為內湖庄六角頭(內湖梘頭、頂番仔陂、下番仔陂、港墘、山腳和新陂尾六處聚落)福德祠香火錢、簡公忌祭和填補陂岸修蓋田寮費用。因遺產糾紛,業戶莊耆(何士蘭家族和內湖庄福德祠神明會代表)代替告官;為防止日後簡姓族人冒繼控爭,特由官府李明心同知的批示,立碑作曉諭。
  在臺灣地區,同時出現告示碑、墓園和福德祠,三者相處一地,且祠內供奉信徒(簡公夫婦)神主牌位,謂為首例。 民國四十四年,重修福德祠;五十二年間,墓園由附近山坡遷至現址;五十九年,告示碑亦從他處遷到福德祠與墓園間的正後方。
 

公車交通指南:
請搭乘聯營公車紅29、256、531於「警智新村」站下車,由康寧路一段238號旁的福德祠牌樓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