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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衛生福利部修正「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

敬請轄內登記有案寺廟或以宗教場所為設立基礎之宗教性財團法人(以下簡稱宗教團體),其場所如有附設兒童遊戲場設施者,應依旨揭「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規定,檢具兒童遊戲場設施基本資料(如附件衛生福利部函 附表1)及相關表件陳報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完成備查手續,且該宗教團體就其設置兒童遊戲場設施應設置管理人員每個月依兒童遊戲場設施自主檢查表(如附件附表2)辦理自主檢查,另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依內政部民政司函說明,定期依兒童遊戲場設施稽查檢核表(如附件衛生福利部函附表3)進行安全稽查,以加強維護兒童遊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