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代的一般行政
康熙二十三(西元 1684 )年,清朝始將臺灣正式收入版圖,初設臺灣一府,臺灣、鳳山及諸羅三縣;諸羅縣治卜設諸羅(今嘉義),但暫住臺南佳里興;康熙四十四(西元 1705 )年,始移駐諸羅。臺北雖隸屬諸羅縣,仍未設官經理。雍正元(西元1723)年,於原諸羅縣內,增設彰化一縣及淡水一廳;淡水廳治原預訂卜設竹塹(今新竹市),但仍官駐彰化縣。直至乾隆二十(西元1755)年,始移駐竹塹。乾隆二十四(西元1759)年,移駐淡水都司於艋舺(今臺北市萬華區),設巡檢於竹塹、八里坌兩地,稽查臺灣北部地區。
乾隆二十九(西元1764)年,《臺灣府志》始記載本地區為「內湖莊」,其隸屬臺灣府淡水廳淡水保。道光二十一(西元1841)年,再根據《淡水廳治》記載,「內湖莊」係隸屬臺灣府淡水廳芝蘭一堡。
光緒元(西元1875)年,奏准另設臺北一府,下分淡水、新竹、宜蘭三縣,雞籠及卑南二廳,府治於艋舺;「內湖莊」隸屬福建省臺北府淡水縣芝蘭一堡。光緒五(西元1879)年閏三月,實施淡水、新竹分縣而治,縣治設於艋舺;陳星聚正式開府臺北。臺北府城是自光緒七(西元1881)年,開始籌設,隔年元月動工;經過三年的施工期,在光緒十(西元1884)年十一月才竣工。
光緒十三(西元1887)年,臺灣建省;本區隸屬臺灣省臺北府淡水縣芝蘭一堡。依據光緒二十(西元 1894 )年的淡水縣輿圖,本區分內湖莊、里族莊及北勢湖莊三部份。
清代治臺的地方基層組織,分總簽首、保長、總理、董事、莊正及保甲。本區於清代的臺灣版圖中,乃屬小地方;地方分為里、堡、街、莊及社(名於熟番聚落)五種;以數十個街、莊、社為一里或一堡,里堡各置總理一人,街莊置街莊正。
(二)日治時期的一般行政
光緒二十一(明治28;西元1895)年,日本依據馬關條約佔領臺灣後,本區隸屬「臺灣總督府臺北縣直轄芝蘭一堡」,開始推行臺北縣政務;當年八月,地方訂定「街庄事務取扱員規則」,以舊街庄總理,權充事務取扱員,來傳達官令,辦理戶口。當時,地方事務「總理」,由李光煥擔任。
明治三十(西元 1897 )年五月,修正地方官制,更改全臺為六縣三廳,並設「辨務署」為下級行政機關,內湖則歸臺灣總督府臺北縣士林辨務署;是年六月,初頒「各街庄長設置規程」,秉承地方長官命令,以協助執行行政事務;李光煥再掌庄長。翌年起至明治三十三(西元 1900 )年,逐年地方再多次改正,本區分別隸屬「臺灣總督府臺北縣臺北辨務署(明治 31 年 6 月至 32 年 6 月)」、「臺灣總督府臺北縣水返腳辨務署(明治 32 年 6 月至 33 年 9 月)」、「臺灣總督府臺北縣臺北辨務署(明治 33 年 9 月至 34 年 11 月)」。
明治三十一(西元 1898 )年八月,臺灣總督府制定「保甲條例」,參酌清時舊制,施行「保甲制度(凡十戶為一甲,十甲為一保;甲設甲長,保設保正)」,利用保甲民之連座責任,以期維護地方治安,並協助各區區長業務。
明治三十四(西元 1901 )年十一月,新任臺灣總督兒玉源太郎,採取「懷柔政策」統治臺灣,大力改革地方制度,於臺灣總督府下新設置二十廳,首任臺北廳長菊地末太郎;並以警察人員擔任地方主要官吏,掌理推行地方行政大權。當年,本區域隸屬「臺灣總督府臺北廳錫口支廳」,分內湖庄為第十區,新里族庄為第十一區,各設區長一人。明治四十二(西元 1909 )年,本區再調整為北勢湖庄、內湖庄及新里族庄。
大正五(西元 1916 )年二月二十三日,臺灣總督府臺北廳長加福豐次前來內湖,主持內湖役場(行政官署)落成典禮;原址位於今內湖分局處(內湖路二段261號)。番仔陂郭章龍接任區長。
大正八(西元 1919 )年,日本政府廢掉武官總督政治,改施行文官總督政治,於隔年七月,重新更正「地方機關組織規程」,公佈「臺灣州、郡、市、街、庄制」;並規定「州、郡、市、街、庄」為法人,且於各級設立「協議會」,做為行政首長之參考、諮詢。地方庄長屬官派性質,又各級協議會員,亦同為官選。內湖歸屬「臺灣總督府臺北州七星郡」,郡治臺北市;南港與內湖合併為「內湖庄」,首任庄長郭華讓;當時,內湖本地有一千四百零五戶,人口數為九千一百一十一人。
昭和十二(西元 1937 )年十二月六日,郭華讓庄長主持內湖新庄役場(今內湖路二段342-1號)落成典禮。
內湖庄役場基層行政機關,組織設庄長、助役、會計役、財務主任、庶務主任、書記、產業技手及僱員編制;另外,地方設「區委員會」委員二十一名及「庄協議會」會員十五名。
從大正九(西元 1920 )年起,至昭和二十(西元 1945 )年止,歷任的內湖庄長為郭華讓、郭國仕(任期大正13年-昭和7年9月)、郭華讓。
(三)臺灣光復後臺北縣時期的一般行政
民國三十四(昭和20; 西元 1945 )年八月十五日,日本天皇裕仁下詔書廣播,向盟國無條件投降;我國八年對日抗戰,贏得最後勝利,臺灣重歸祖國懷抱,政府明令恢復行省,陳儀任命為臺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同年十月二十五日,於臺北公會堂(今臺北市中山堂)舉行受降大典,臺灣宣告光復,正式行使職權。
民國三十五(西元 1946 )年一月十六日,臺北縣政府正式成立。日治時期原有的「內湖庄」,於同月二十七日,調整成「臺灣省臺北縣七星區內湖鄉」,等級為三;首位派任鄉長林老英(兼任內湖國民學校校長)。鄉內設有十一個村,分別為大湖村、五分村、內湖村、內溝村、石潭村、西湖村、港墘村、週美村、葫洲村、紫陽村、湖興村。同年七月六日,南港由內湖鄉畫出而單獨成立「南港鎮」,首任鎮長蕭貴川。
民國三十六(西元 1947 )年一月,行政區域調整,廢除七星區,改併入「淡水區」。民國三十九(西元 1950 )年十月,臺灣全省各縣市重新調整行政區域,裁撤區署而成為縣署直轄,內湖鄉即隸屬臺灣省臺北縣。
從民國三十六年一月起至四十年六月止,舉辦兩屆的「間接選舉」(鄉民代表選舉產生)鄉長,由謝水柳和林金子分別當選。自民國四十年七月一日起至四十五年六月底止,林金子連續當選兩屆民選鄉長。第三屆民選鄉長當選人為郭金田;第四屆民選鄉長當選人為劉查某;第五屆林金子再度蟬聯民選鄉長,直到五十七年七月一日,改隸院轄市後,成為首位派任區長。
地方鄉公所下設「村辦公處」,協助鄉公所行政業務之推展,設村長一名。以下臚列內湖鄉各屆當選村長名單:
民國 35 年(西元 1946 年)
內湖鄉第一屆村長 :大湖(含碧山)村長林阿扁、五分村長黃傳塗、內湖村長張寶、內溝村長廖金龍、石潭村長游己勝、西湖(含洲子)村長汪朝成、港墘村長何秋霖、週美村長林丙丁、葫洲村長王蘇鑒、紫陽村長郭華任、湖興村長林清火。
民國 37 年(西元 1948 年)
內湖鄉第二屆村長 :大湖村長林阿扁、五分村長黃傳塗、內湖村長張寶、內溝村長許 咖陡 、石潭村長游己勝、西湖村長劉查某、洲子村長許登樹、港墘村長何秋霖、週美村長張進火、葫洲村長王再來、紫陽村長劉添命、湖興村長王金生、碧山村長黃明月。
民國 39 年(西元 1950 年)
內湖鄉第三屆村長 :大湖村長林再發、五分村長黃傳塗、內湖村長張寶、內溝村長林進益、石潭村長游己勝、西湖村長劉查某、洲子村長許登樹、港墘村長何秋霖、週美村長張進火、葫洲村長王再來、紫陽村長劉添命、湖興村長王金生、碧山村長黃明月。
民國 42 年 2 月22 日 (西元1953 年)
內湖鄉第四屆村長 :大湖村長林再發得 136 票、五分村長黃傳塗得 224 票、內湖村長張壎堉得 201 票(同年 11 月 22 日選舉)、內溝村長林進益得 153 票、石潭村長游阿井得 241 票、西湖村長劉查某得 229 票、洲子村長許登樹得 242 票、港墘村長何秋霖得 290 票、週美村長林丙丁得 303 票、葫洲村長王再來得 210 票、紫陽村長劉添命得 191 票、湖興村長王金生得 126 票、碧山村長林紅磚得 127 票。
民國 44 年 4 月17 日 (西元1955 年)
內湖鄉第五屆村長 :大湖村長朱阿慶得 96 票、五分村長蘇清裕得 495 票、內湖村長張梁玉蘭得 328 票、石潭村長游阿井得 511 票、西湖村長劉查某得 257 票、洲子村長許登樹得 278 票、港墘村長許相雨得 312 票、週美村長林丙丁得 278 票、紫陽村長劉添命得 310 票、湖興村長王金生得 178 票。同年 5 月 1 日投票選舉,內溝村長邱金聲得 85 票、葫洲村長王再來得 165 票、碧山村長林金得得 126 票。
國 47 年 5 月 2 日(西元 1958 年)
內湖鄉第六屆村長 :大湖村長林阿龜得 95 票、五分村長王水蛙得 232 票、內湖村長郭鄭阿彬得 397 票、內溝村長鄒聰敏得 164 票、石潭村長游阿井得 130 票、港墘村長許相雨得 427 票、週美村長林丙丁得 762 票、葫洲村長王再來得 91 票、紫陽村長謝象得 364 票、湖興村長王金生得 296 票。同年 5 月 4 日投票選舉,西湖村長顏德旺得 275 票、洲子村長許登樹得 222 票。同年 5 月 18 日投票選舉,碧山村長郭盧火土得 140 票。
民國 50 年 4 月30 日 (西元1961 年)
內湖鄉第七屆村長 :大湖村長林阿龜得 161 票、五分村長王再建得 396 票、內湖村長郭鄭阿彬得 582 票、內溝村長林奮梓得 294 票、石潭村長游阿井得 614 票、西湖村長顏德旺得 317 票、洲子村長郭詩武得 219 票、港墘村長許相雨得 549 票、週美村長林丙丁得 607 票、葫洲村長王再來得 285 票、紫陽村長謝象得 476 票、湖興村長林山峰得 233 票、碧山村長黃茂盛得 195 票。
民國 54 年 5 月 9 日(西元 1965 年)
內湖鄉第八屆村長 :大湖村長郭生地得 208 票、五分村長林良得 247 票、內湖村長郭鄭阿彬得 258 票、內溝村長林奮梓得 172 票、石潭村長盧望得 251 票、西湖村長顏德旺得 356 票、洲子村長張木生得 254 票、港墘村長許相雨得 572 票、週美村長林阿財得 671 票、葫洲村長王再來得 216 票、紫陽村長郭萬生得 566 票、湖興村長林山峰得 475 票、碧山村長黃茂盛得 73 票。
參考書目:
1. 《臺北縣志 卷九 行政志》 臺北縣文獻委員會 出版 民國 49 年
2. 《臺北市志 卷三 政制志 行政篇》 臺北市文獻委員會 編印 民國 76.06.15
3. 《內湖傳家寶》 陳金讚發行 民國 89.08.08 初版一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