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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發展

清領時期

在近三十二平方公里的內湖區版圖中,平原與山坡地分別約佔四六比例;俗諺「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由此話來比對內湖的土地利用、經濟發展情形:於清領時期之前,先住民凱達格蘭平埔族人傍水而居,土地的利用,則是簡易的雜作(如種植地瓜、甘蔗等)、牲畜飼養和狩獵場;經濟發展型態,則為自給自足或以物易物方式行之。

清康熙末年至乾隆、嘉慶年間,漢人先民陸續前來租園墾荒;滿田遍地金黃色的稻穗,即是先民汗水的成果。此階段的經濟發展,係以農業為主。清光緒八(西元 1882 )年元月,開始動工興築的臺北府城,其城牆石材,係來自本區北勢湖山區(今德明技術學院北面之大小金面山)所開採的「石英砂岩」產品;此地石材的出產,歷經日治時期到臺灣光復初期,尚有少數的產量。

日治時期

從清光緒二十一(西元 1895 )年,至昭和二十(西元 1945 )年期間,內湖地區的經濟發展,還是以農業為主,山產林業為副。另外,亦有煤炭、石材礦業;其中的煤礦業,屬較為發達之產業,礦場分布則以內溝及大湖地區,為主要的出產地。

此時期,本區產業物品及民生用品的進出港埠,係以港墘渡口為主;因此,港墘是內湖經濟產業物資品的集散及轉運市街。

省轄時期

臺灣光復後至民國五十七年六月間,內湖鄉的經濟發展產業,仍以農業為主,其他尚有山產林業、煤礦業、工業。工業產品有紅磚、台灣瓦和土燒水管;全盛期,有十餘座磚窯廠,日夜的生產製品,在基隆河沿岸,處處可見煙囪冒著大量的黑煙。直至民國六、七 O 年代,由於環保意識的興起、房地產建築材料的鋼筋水泥化取代,導致本區磚瓦業逐漸的凋零。

內湖境內有二條煤炭層,北為木山層,南是石底層;木山煤層上主要有叭嗹、蓬萊、友華、新福、福田(原名源美)、協興、振豐等煤礦場;石底煤層上主要有五份、聯豐、豐田、台灣炭業、大永(原名永盛)等煤礦場;此省轄時期,本區的煤礦業,堪稱為全盛期,有大部分的農民,則利用農隙,兼差煤礦業,以增加家庭經濟收入。以民國五十三年,煤炭生產實績,計約 198,092 公噸。民國七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位於內湖路三段六十巷內的福田煤礦場,因「瓦斯突出」而發生礦坑災變,計有十三名礦工身亡及三十五人受到輕重傷;從此,內湖的煤礦業就銷聲匿跡了。

竹細工手工副業,從業的家庭婦女為數眾多,其生產收入可添補家用;竹細工製品,有畚箕、謝籃、果籃、竹扇、斗笠、洗菜盛器等多樣性。

直轄市時期

本區的此階段,已由農業社會轉型成工商業都會區,處處大興土木,北勢湖工業區、新明路工業區與內湖輕工業區的新設立,市地重劃的住宅區,多處陸續的開發完成,新移民進駐呈現暴增狀況;其經濟發展乃屬於多元化,工商業普遍蓬勃發展,各地的商圈,亦逐漸的形成發展當中,最為顯著者,有「湖光商圈」、「東湖路商圈」與舊宗路一段的「大賣場聚落」。

從五、六 O 年代起的市政「都市計畫」,本區前後歷經八期的「市地重劃」,以及基隆河整治──截彎取直工程中,本區所有的平原土地,產生了極大的變化,地景地貌完全的改觀;港墘及北勢湖兩處老街,因「都市計畫」、「市地重劃」和「基隆河整治──截彎取直工程」三項因素的影響下,已從地表消失了。又大部分的農地與山坡地,進行「都市計畫」及「市地重劃」工作,導致農村社會中,主要的農業經濟生產,頓時,全部停擺了;也因此,本區正式由「農村社會」轉換為「工商社會」的現代化都會社區,實際符合了「 以謀土地最高之經濟利用 」目標。

民國九 O 年代,土地面積約有一五 O 公頃的「內湖科技園區」,一夕間的崛起,現代化廠辦大樓鱗次櫛比的矗立著; 內湖科技園區原址,在尚未作基隆河整治工程之前,除了港墘及北勢湖兩處老街區之外,大部分的土地利用,不外乎為小型農業雜作地、魚池地及廢棄磚瓦窯廠區、廢耕農地等,更有些小型違章工廠(如電鍍業)充斥其間,呈現一片雜亂之景觀。市地重劃後, 臺北市政府「因勢利導」,加速科技園區相關法令的適時解套,當今已進駐了二十餘家的企業總部及近十家的電子科技業研發中心,產生了科技業的「聚落效應」,園區內廠商公司數,高達約二千家 註 1 之多;九十二年度,園區企業全年營收額,已突破新臺幣一兆元經濟效益,是目前臺北市經濟產業的重鎮之一。